愛一個人有多深,能夠量度嗎?
兩個人相愛,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。畢竟,愛一個也愛自己的人,真是福份匪淺。
我們都說,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感情﹕這裡面有「愛情」,也有深刻的「友情」、「情義」。兩個人,擁有一個共同的經驗,有美好和快樂的,但也有黑暗和痛苦的。但即或是爭吵,也是屬于兩個人的對話。畢竟,要分出誰對誰錯的兩個人,不是真的愛對方的人。
對對方的眷戀,已經足夠使人原諒。
不原諒別人,是不原諒自己。
心裡放不開,談那需要付出的愛也是徒然。
為什麼放不開?
自尊心在作祟、習慣把事物作二元的辯證、對不認識的生活模式說成異類...。
其中一方不願意說「對不起」,或者說了但沒有誠意,兩個人就沒有將來。
在愛的世界裡,那些高傲而不認輸的人,也往往是最可悲的失敗者。
確認了對方愛自己比自己愛對方更多,或更少,這又如何?
在做人要有原則,有宗旨的前提下,我們也要懂得尊重。
不要忘記﹕意見不同是天經地義的。
當感情變質,最終要分離的時候,也是兩個人變成兩個「個體」的時候。那種痛苦,是源於內心的孤獨。
心也撕碎了,在手掌中央,正在滴血。
哭的,也是鮮血。
我們做人,都想找那比自己偉大的存在,把自己放進裡面,保護它,為它而感到驕傲,感到悲憤,哀傷﹕國家,政黨,社團,家族,...這些都是很大的存在。它們,其實是概念,也是感情,我們有些人願意為它付出時間,精神,甚至生命。
想到戰爭...
但是,一生中,其實,除了這些巨大的存在,我們也最願意為愛情而犧牲。不是抽象的概念,而是兩個陌生的人,能夠感覺到對方的真實存在﹕
熱吻,擁抱,纏綿,或者,只是呆呆地看著對方在微笑...已經足夠。
兩個人,變成一個個體,在我看來,應該比一切巨大的存在更偉大。
我說的,就是人類的愛戀。
(原載Saturday, January 27, 200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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